各单位:
我校“新教师科研支持计划”的科研启动费由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建设经费两部分组成。近日,我部将集中办理基本科研业务费发放手续。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需求且符合条件(2018年4月28日前递交《新教师科研支持计划申请书》)的教师带本人工作证前来人力资源部(主楼E1504)办理手续(可以代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规定,新教师科研启动费中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部分使用期限为1个自然年(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底),请本年度有经费需求的老师尽早办理该经费发放手续。
2、新教师科研启动费中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期限为首聘期,新教师在首聘期内随时可以办理经费发放手续。
为了方便新教师办理科研启动费,人力资源部暂定于5月3日下午、4日上午、7日下午集中办理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发放手续,此后每周周二,照常办理该经费发放手续,为避免工作临时调整带来的不便,请办理手续前致电咨询(82668367)。教师可在开卡日后2-3个工作日在网上财务系统中查询到经费相关信息,即可正常使用经费。如需实体经费卡,教师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财务处办理即可。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