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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以外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3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2018 年7 月12 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教师2015-2017 年聘期考核结果及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全面完成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全员聘用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100 号)、《关于做好教职工2015-2017 年聘期考核暨2017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交人〔2017〕218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教师以外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核范围

2017 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的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主管及以下职员、工勤人员。专职校管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组织部门另行组织。

二、指导思想

以一流大学建设和学校绩效改革精神为指引,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坚持严格考核、精准考核、分类考核、对标考核,梳理和总结教师以外各支队伍的工作状况,夯实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重要的队伍保证。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将师德和职业道德考核摆在首位,强化工作作风考核,切实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要求;

2.坚持业绩和贡献导向,将完成工作任务、取得实际业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

3.坚持规范考核,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和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强化聘期考核结果应用,突出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通过考核激发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四、工作程序

1.教师以外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对2015-2017 年聘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个人聘期考核表。

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对照能够反映所在岗位业绩的核心指标,从工作量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公共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

主管主要从牵头完成的主要工作,开展增量性、创新性、开拓性工作及成效,发挥骨干作用等方面进行总结;

文员和工勤人员主要从完成工作量,服务师生,开展增量性、创新性工作及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

总结要突出本人实际业绩和贡献,做到真实、准确、量化、简练。

2.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对教师以外人员进行考核,按照从高到低排序,分A、B、C、D 四档,报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4.最终结果和处理办法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组织实施

1.教师以外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社教系统相关人员考核由社会教育管理处负责组织。

2.各单位应根据学校聘期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和程序。要严把信息审核关,做好对被考核人员填报业绩信息的指导,相关人员业绩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展示;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做到客观、能衡量、可比较;考核评价结果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请各单位于8月8日前将教师以外人员聘期考核标准、结果统计和个人聘期考核表报至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可参照实验技术人员、职员聘期考核表的内容和样式,细化本单位其他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观测点,制定相应表格。

4.不按时上报考核结果,或在学校复核中发现存在考核不实、“放水”等问题的单位,记入年度绩效考核负面清单,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合格”,班子其他成员扣减绩效津贴。

5.考核结束后,单位负责同志要专门约谈被考核人员,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违规违纪表现以及需要改进的方向。

联系人:王昌利

联系电话:8265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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