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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出国手续及公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5点击量:

各单位:

 

经协商,拟于2017598:30-12:00在医学校区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为医学校区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教师集中办理出国手续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六方协议公证事宜。请医学校区获得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且有意参加的老师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供担保人(人事及工资关系在交大校本部)信息。

1、担保人信息表(学校出国群文件下载后填写,5810点之前各单位统一QQ发叶艳收)。

2、办理长期出访手续需携带:

1)系、院、部签字盖章、科研院已会签的科研院已会签的(如果未会签,请提供科研项目委托书,人力资源部代办)长期出访审批表及附件材料(邀请函翻译件、复印件、基金委资格证书复印件、听课计划)。

2)英语培训费票据(工资关系在校本部者可提供,未参加培训者可不带)。

3)办理六方协议公证的老师需携带留学基金委协议书6份;本人身份证原件;两位担保人及身份证原件;公证费280元。

4)两位担保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工作及有固定收入证明(工资人事关系在交大校本部做担保者,由人力资源部收到信息后统一出具证明并携带至会场)。

  

医学部人力资源处

2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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